一、指导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科学选拔。
2、差额复试,择优录取;体现博士生导师招生自主权。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复试分数线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外国语 |
专业课一 |
1 |
071300 |
生态学 |
50 |
55 |
2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 |
50 |
55 |
3 |
090200 |
园艺学 |
50 |
55 |
请达到以上分数线的考生准时到我院复试。(一般应按照导师招生指标与复试上线人数的1:1.2从高分到低分来控制差额复试人数。)
2015年博士“申请入学”第二次集中复试及申请硕博连读本院硕士生,请一同前来参加复试。
本科直博生不用再参加面试。
三、复试形式:
1、面试(100分):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学术研究经历,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
2、专业知识考察(100分):专业课2
3、导师综合评价(100分):综合评价考生科研潜能和培养前景(研究计划40分、科研潜质及综合评定60分)
四、复试流程
(一)报到
时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00-2:00
地点:闵行校区农学实验楼-229室
(二)专业课二(笔试)
时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
地点:闵行校区农学实验楼-201室、205室
(三)专业课一(申请入学笔试)
时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30开始
地点:闵行校区农学实验楼-201室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
地点:闵行校区农学实验楼-227室、229室、农生学院大楼0-507室(具体分组详见学院布告栏)
(五)体检安排
1、直博生的体检安排:
(1)上海交大接收的本校直博生须参加体检,安排在4月20-23日闵行校医院;
(2)推荐到外校的学生按照接收学校的安排操作;
(3)上海交大录取的外校直博生请在母校进行体检,4月27日前将体检表寄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办(也可以4月20-23日在上海交大闵行校区参加体检)。
2、入学申请制预录取新生的体检安排:
(1)春季已入学的新生安排在4月20-23日闵行校医院体检;
(2)秋季入学的新生可选择在母校体检,4月27日前将体检表寄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办(也可以4月20-23日在上海交大闵行校区参加体检)。
3、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都要参加体检。
4、时间及地点安排:
4月20-23日上午8:00-10:30,闵行校区校医院。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五、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硕博连读考生不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需要提供:
①准考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验证报告
a.历届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验证。
b.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籍验证。
c.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原件验证及复印件备份。
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2、审阅考生提交材料
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须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外,还需提交考生报名表(网报)、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两封推荐信、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占复试成绩40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
历届生还需要提交未就业证明或单位人事部门签名、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
六、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采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以及考核考生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具体内容包括以下4个方面:
A.知识背景(25分):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知识结构,毕业学校的学术差异等,采用口试若干扩展的、综合的专业问题进行测试;
B.科研能力(25分):科研工作、论文发表、获奖等情况、科研潜力;
①请考生介绍学位论文与科研工作、课外科技活动与论文发表等情况
②参加各类科技竞赛与获奖情况
③请考生回答一些与科研相关的问题
C.外语水平(25分):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①由各面试小组组织听力测试(口试或笔试)
②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与报考缘由、对该专业的了解
③英语交谈、回答专业问题
④朗读一段英语短文并翻译
D.综合能力(25分):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
2、导师的综合评价
导师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也可再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景等,并给出综合的书面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复试录取
1、复试总成绩在180分以下(不含18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政审或体检(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按照学科和所报考导师的考生(包括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生)的初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及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之和进行排序。按照各学科招生指标结合各位导师本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初步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录取考生所对应的招生指标不再变更,导师承担相应指标的博士生资助费用(即助研津贴和培养费)。
4、硕博连读生按复试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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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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