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生院委 [2021]4号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责任制分工,以进一步明确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学院党委对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院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院长对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 作。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协助做好各系所、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干部和党支书人员变更,由新到岗人员负责岗位职责。
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组 |
姓名 |
岗位 |
职责 |
组长 |
周培 |
院党委书记 |
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
副组长 |
薛红卫 |
院长、 党委副书记 |
协助组长做好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的推进、实施和监管,负责意识形态自查工作。 |
成员 |
(暂缺) |
院党委副书记 |
负责在职教工、博士后、退休教工层面思想建设、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
郑浩 |
院党委副书记 |
负责学生层面思想建设、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负责学院网络、新媒体监管工作,负责会议、讲座、论坛审批,负责学院宣传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
|
刘志诚 |
副院长 |
负责学院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安全及培训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
|
方亚鹏 |
副院长 |
负责科研、学科建设工作领域的相关意识形态工作。 |
|
李新红 |
副院长 |
负责本科与研究生教学、人才培养等领域的相关意识形态工作。 |
|
高泓博 |
院长助理 |
负责国际合作、平台建设交流领域的相关意识形态工作。 |
Copyright 2016 bat365(中国)在线平台官方网站 访问旧版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电话:021 - 34205866 备案:沪交ICP备20101025